内河船舶船员考试管理规定(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规范)
发布时间:2024-11-01阅读次数:28

内河船舶船员证怎么考

1、内河船舶船员证考法:首先参加船员服务部,经过3天学习后参加考试,获得水手证或机工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一条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2、内河船驾驶证在海事局考。船舶驾驶员证简称《适任证书》,内河船舶驾驶员的适任证书全称叫做《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3、内河流域船舶驾驶证的获取流程 在水上运输领域,驾驶船舶也需要相应的专业资格。对于内河船舶,驾驶员所需的证件是内河船舶驾驶证,也被称为适任证书。要获得这个证书,必须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的职业考试。

4、欲考取内河五类驾照,首先应参加船员服务部培训。此阶段需进行3天学习后参与考试,以获得水手证或机工证。此证是上船工作,积累水上经验的必备条件。积累水上资历后,持资历证明及相关证件报名参加船舶驾驶培训。

5、前往船员服务部,参加为期三天的学习,取得相关证明后,方可参加该证件的培训。(2)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只有检查合格后,才能参与后续的培训。(3)在指定地点深入学习船舶驾驶的各类知识。通常,这一阶段的学习会持续一到三个月。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将第三条中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修改为“交通运输部”;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中的“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修改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三十条,将其中的“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修改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作如下修改: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海船在内河行驶,其船长、驾驶员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通过相应的考试,并经航线签注,但申请引航的除外”。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最新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如果船员在初次适任考试中遇到科目或项目的不及格情况,他们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的三年内申请最多五次补考机会。

三年内可以补考,但每门考试补考时间不得少至60天。三年没过,取消全部考试成绩。根据2017年第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

第一,关于规则名称的调整。取消原来的“评估”两字,将规则名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船员条例第十条明确了适任考试是取得适任证书的条件,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两部分。

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大副3个月;或者持有客船二副适任证书并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海船上担任二副不少于12个月,其中曾经担任客船二副至少6个月,通过大副考试,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大副3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附件详细规定了内河船舶船员的水上服务资历要求,适用于驾驶部和轮机部职务。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及驾驶员职务类别有特定的资历要求。船长需持有大副或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实际担任职务不少于24个月。

4、第二条 在内河船舶上担任本规则第八条规定职务的船员,应当持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在特定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还应当按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5、内河船舶船员证考法:首先参加船员服务部,经过3天学习后参加考试,获得水手证或机工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一条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附件详细规定了内河船舶船员的水上服务资历要求,适用于驾驶部和轮机部职务。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及驾驶员职务类别有特定的资历要求。船长需持有大副或二类船长《适任证书》,实际担任职务不少于24个月。

2、第三十二条说明本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2005年3月21日由原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交通部令〔2005〕年第1号)。最后,附件详细列出了内河船舶船员水上服务资历要求,以确保船员具备执行特定职务所需的实践经验和技能。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该规则于2010年5月27日通过第5次部务会议,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则旨在规范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流程,确保内河船舶的安全航行。部长李盛霖于2010年6月29日发布此规则。

2、第一条:目标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及《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内河船员考试都是考什么证书啊?

1、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三类6个月的相应等级船舶资料即可。一类三副:在1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或500千瓦及以上内河拖轮上的水上服务资历不少于24个月,或者持有二类驾驶员《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2、对于内河船舶,驾驶员所需的证件是内河船舶驾驶证,也被称为适任证书。要获得这个证书,必须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的职业考试。这个考试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评估船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而实践操作则考察船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此证件考六个月拿证。内河船员证的考试分为两个阶段:水手证和内河船员适任证。首先需要考取水手证,然后再考取内河船员适任证。根据相关规定,在拿到水手证后,报考三类驾驶员的话,需要等待六个月后才可以考取内河船员适任证。

4、船员正式上船都需要哪些证书:船员服务簿、海员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健康证明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中国政府规定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等必须持有发证机关签发的海船(或内河船)船员适任证书,其他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