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资质(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资质查询)
发布时间:2024-10-14阅读次数:42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管理办法有哪些

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管理,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和国际航运事业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而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持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和有关人员资历证明文件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具体由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实施)。

第一条 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方便进出境船舶运输,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以下简称“船舶”)是指进出我国关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境内船舶和境外船舶。

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方式:目前国际上对集装箱运输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并为普遍接受的统一做法。但在处理集装箱具体业务中,各国大体上做法近似,现根据当前国际上对集装箱业务的通常做法,简介如下: 根据货物数量分为:整箱FCL(FULL CONTAINER LOAD)和拼箱LCL(LESS CONTAINER LOAD),拼箱货按每立方装箱计费。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如何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第十六条,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需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才能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活动,包括公布班期和接受订舱。共同派船、舱位互换和联合经营同样需遵守这一规定。

第六条,申请人需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申请许可。审批过程将在30日内完成,获许可者将获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不予许可,国务院交通部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审核时,会考虑国家海运业政策和市场竞争状况。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三)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四)有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五)有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不得将依法取得的经营资格提供给他人使用。

十八)协议运价,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与货主、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约定的运价,包括运价及其相关要素。协议运价以合同或者协议形式书面订立。(十九)从业资历证明文件,是指被证明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经历的个人履历表。个人履历表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行政许可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六条规定: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船舶经营者应当向原资质登记机关备案吗

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有下列变更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资格许可、登记机关备案:(一)变更企业名称;(二)企业迁移;(三)变更出资人;(四)歇业、终止经营。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六条 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登记备案程序如下:船舶所有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购船发票或船舶买卖合同及交接文件、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船舶技术资料等。;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并申请;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

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申请审批流程及如何备案

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三)合资或者合作协议;(四)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件;(五)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及意见转报交通运输部。

其中集装箱运输可以租用中国铁路集装箱,租用手续由公司国际部统一办理。 朝鲜的货物必须使用自备箱。 在国际联运运输中,必须是双箱方可办理国际联运。 国际联运计划:根据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提前在发站提报国际联运计划,并通知国际部以便协调国际联运计划的批复工作。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二)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申请人需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申请许可。审批过程将在30日内完成,获许可者将获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不予许可,国务院交通部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审核时,会考虑国家海运业政策和市场竞争状况。

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具体流程: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出口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如图2 -2 所示。

nvocc资质办理

无船承运人资质最新办理条件:!-- 最新规定如下:企业仍需连续经营3年以上,注册资本需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年均纳税收入需达到400万元或年均开票额需达到4000万元!--。总结来说,申请NVOCC无船承运人资格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条件,包括经营年限、注册资本和税收表现等。

为了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并满足想要承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企业需求,自2010年开始,交通部新增加通过投保保证金责任保险的方式办理NVOCC资质的方式。

关于办理时间,通常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需要7到15个工作日,但各地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有需要,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部门。备案的有效期是长期的,只要公司遵守相关法规,备案状态通常不会被撤销。现在,无船承运人不再领取纸质证书,只需通过网站查询以确认公司备案信息的最新状态。

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可接受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极大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申请无船承运人NVOCC的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连续经营3年以上;注册资本50万以上;连续3年年均纳税收入达400万元或年均开票额达4000万以上。

法律分析:目前申请无船承运人的方式基本有两种,第一是客户公司自行向中国交通运输部缴纳8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第二是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由保险公司出具80万额度保单,保险期限一次性最低1年,最多5年,购买几年保险,无船承运人证书有效期就是几年。

市场准入门槛是否应抬高?根据《国际海运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申请无船承运人资质的企业满足“报交通部办理提单登记、交纳80万元保证金、运价报备”条件即可,而并未在注册资金方面有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