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生产管理员是做什么的
负责各调度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客货运输质量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生产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日常生产快速统计和生产日报编制工作。按旬、月作出调度工作小结,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调度工作水平。1组织合理运输,按计划组织货物集中和疏运、合理使用场库,努力扩大场库通过能力。
港口物流管理主要研究港口物流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港口运输、仓储、配送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港口物流领域进行策划、管理和物流信息化操作等。例如:港口货物的仓储与配送管理,港口物流的质量管理,港口货运的代收货与揽货等。
属于安保部门。安全员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港航局属于行政单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
装卸工人由工班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服从现场调度员的指挥。 装卸工班班长的条件 (1)服从公司现场调度统一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2)在班里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得工人的拥护。(3)处事公平,分配合理。(4)能以身作则,带领工人做好各项生产工作。
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企业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港口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好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等标准化管理中的内容指导实际工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先进的、系统的和规范的基础保证。
公司车辆保险费和车船税怎么做账
例如,如果公司支付了1000元的车辆保险费,那么应该在会计凭证的借方记录管理费用的增加1000元,同时在贷方记录银行存款的减少1000元。其次,车船税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对拥有的车船缴纳的税费。这笔费用同样应计入管理费用。当公司支付车船税时,也需要在会计凭证中进行相应的记录。
车船税和保险做账方式 明确做账内容 当公司购买车船并为其购买保险时,需要对车船税和保险费用进行明确的账务处理。详细解释 记录车船税 车船税是公司使用车辆和船只时必须缴纳的一种税费。
公司车辆保险费和车船税应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并根据费用类型进行明细核算。首先,关于车辆保险费,这是企业为保障公司车辆安全而支付的费用。当公司支付车辆保险费时,应将其作为当期费用入账。
首先,企业在收到发票时,会借记管理费用-车船税,并在贷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这是对车船税的计提部分。车船税是对车辆和船舶按照特定法规,根据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的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在取得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以购车船发票或其他相关文件上的日期为准。
如果保险费用中未附带车船税发票,可以通过保险发票上的相关备注来确认车船税的金额。另一种选择是直接到税务机关打印车船税完税证明,以便于入账。在实际操作中,车辆保险费与车船税的具体处理会依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涉及的会计科目需根据实际业务来确定。
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什么?急
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项目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4、共同责任:双方必须执行上级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指示,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交流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的前提下、落实船舶安全工作。乙方责任:⒈船长对本船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⒉建立由船长、大副、轮机长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造成公共安全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当地主管部门对损坏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应当及时修复。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政府负责人,特别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部门内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负责。同时,村级和渔业经济组织需配备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生产协管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在本规定中,装货处所特指滚装船舶内专为滚装方式装载货物的区域,以及通往这些区域的围壁通道。而装车处所则是指船舶甲板以上或以下设有隔离舱壁,用于装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并允许车辆进出的封闭区域。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对滚装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滚装船舶(以下简称“滚装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