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4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适用本规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其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也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第十条 交通运输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并与船舶签订污染清除协议,为船舶提供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服务的单位。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海洋环境保护法是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总称。
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有什么规定?
1、第六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船舶垃圾接收、船舶清舱、洗舱作业活动的,必须具备相应的接收处理能力。
2、本规定所称有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过驳、清舱、洗舱、油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装箱、充罐、污染清除以及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等活动。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3、第二章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一般规定第十条 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4、第三十条: 从事船舶供油、残油回收等作业需配备专业装备和人员,遵守安全防污染操作规程,并保持记录以备查。在港内进行油料补给的船舶,必须办理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以应对潜在风险。第三十一条: 船舶垃圾应分类存放,特别是含有有毒有害物品的垃圾,需单独储存。
5、港口、码头和装卸站以及船舶修造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与装卸活动和修造能力相适应,并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作业活动单位需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治污染设备,通过专项验收以确保合规。
6、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具体内容第十条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责任由相关法规详细规定。首先,第四条强调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安全,防止水域污染。他们需提供足够的资源与岸基支持,并进行有效监控,保持船岸沟通畅通。第五条要求公司确保向船舶提供必要的资源,对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实施严格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照本规定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的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的监督管理。
船只管理及操作符合认可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时,将获得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安全管理证书”,作为合规证据。18“安全管理证书”受中间审核管理,至少需进行一次,中间审核在证书第二和第三个周年日之间进行,否则可能被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的条例着重于规范船舶在海域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根据条例,所有在中国管辖海域和海港内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防止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毒物质的排放。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本条例限制的区域内排放有害物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200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1号公布施行的,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章详细规定了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措施。首先,第十条强调,船舶的结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制定的防治污染技术规范及国际条约的要求,以确保其环保性能。船舶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获取必要的防治污染证书和文书。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船舶在排放污染物时必须遵守的规则。第十五条指出,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如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和废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以及标准的要求。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200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1号公布施行的,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
2、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船舶在排放污染物时必须遵守的规则。第十五条指出,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如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和废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以及标准的要求。
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管理条例在第四章详细规定了船舶相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措施。首先,第二十条强调了清舱、洗舱等作业需遵循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和污染控制,作业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章详细规定了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措施。首先,第十条强调,船舶的结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制定的防治污染技术规范及国际条约的要求,以确保其环保性能。船舶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获取必要的防治污染证书和文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十章规定,对于违反海洋环保法和条例导致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船舶,港务监督有权要求其支付消除污染费并赔偿国家损失。如当事人对此有异议,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船舶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有什么规定呢?
1、第十四条船舶应当将不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排放要求以及依法禁止向海域排放的污染物,排入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港口接收设施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船舶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其船舶经营人应当在作业前明确指定所委托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2、禁止在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域等特殊海域排放污染物,以保护这些敏感区域的环境。第十六条规定,船舶在处理污染物时必须记录在专门的记录簿中,以确保操作的透明度。使用完毕的船舶垃圾记录簿需在船上有2年的保存期,而含油污水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水记录簿则需保留3年。
3、第六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船舶垃圾接收、船舶清舱、洗舱作业活动的,必须具备相应的接收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