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营业运输证代理证(船舶营运证配发)
发布时间:2024-08-05阅读次数:56

船务代理:主要包括船舶进出港业务,请问需要什么证书?证书怎么拿?

船务代理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有四个方面即:船舶进出港业务、货运业务、供应业务和其它服务性业务。船务代理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有船舶进出港,货运,供应及其它服务性工作等。

船务代理业务范围很广,主要包括船舶进出港业务、货运业务、船舶供应和船舶服务方面等业务以及其他服务性业务等。船务代理关系根据委托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航运代理(agentontripbasis)和长期代理(agentonlong-termbasis)两种。

大连海事大学出版没有船代实务的书,也没有船代英语的书 船代本身没什么技术含量,也编不出什么书来,所以市场上也看不到 有一本书叫《国际航运代理理论与实务》(作者孙家庆)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注意:是航运代理不是船务代理,我看过,内容空洞,乱而杂,基本和船代业务不沾边,更像是货代的书。

一般须要聘请船务文员的公司大多数为出入口贸易公司,船公司或者称为 `forwarder 的代办公司。 船务文员要可靠 在香港运作了20多年的澳港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主要为不同的贸易公司运送往来港澳之间的货物,其公司负责人李小姐表示,公司内聘有数个船务文员,负责公司运作的重要部分。

船务:船舶进出港的装卸安排,船舶供应以及船员服务等 货运:订舱,揽货,货物装卸,报关报检,转运,理货,储存和集装箱的装,拆,分拨,转运以及集装箱的租赁,维修等。

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营运输证的申领

他们需携带许可证前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经过审批后方可正式营业。一旦获得营业执照,水路运输企业及从事营业性运输的个人,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到最初颁发运输许可证的机构,按照他们所拥有的船只数量,申请单船的长期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

鹤岗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的设定依据是什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

下图为登录界面:第二步切换:“浙江政务服务网”界面选择切换“浙江政务服务网”界面,选择部门窗口“市交通运输局”。按事项类型点击进入“浙江港航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第三步选择:绍兴市港航管理局选择绍兴市港航管理局,在“我要申请”栏查找“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对应的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绥化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

所需材料如下:(一)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出资人;(二)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三)运营船舶资料;(四)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五)运价本;(六)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颁发证书。申请人可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鹤岗工作的一些朋友,他们有的朋友就根据当地的情况,就会选择做一些在船上的工作,当然,也有朋友做一些在营业运输上证件配发的工作,只是这个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审核的,鹤岗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您解

船舶运营公司是一个重资产的行业,一条船舶的售价是比较昂贵的,但是船舶能过赚取的利润是比较多的,船舶营业需要办理船舶运输证,那么在大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鹤岗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要办多久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

2、船舶营业运输证签发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十五天内,对呈报文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船舶营业运输证;不符合要求或不予办理的,应在《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单》上签署意见(其中不符合要求的应说明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并返还业户。船舶停航、变卖、报废后,船舶营业运输证应交回原发证机关。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决定(审批)。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或不予的决定。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5、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鹤岗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进行所对应的船舶业务类型办理时。

没有船舶营运证营运违法吗

1、没有船舶营运证营运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对违反经营管理行为的处罚:(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2、持过期船舶营运证从事经营的船舶,即视为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应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

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