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船舶管理站的规定是(船舶属地管理)
发布时间:2025-01-01阅读次数:23

广东省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活动。

在使用乡镇船舶时,船舶的管理者和使用者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第四章专门规定了渡口和自用船舶的管理措施。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渡口和渡船的行业监管者,督促各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严格的渡口安全责任制,确保渡口的安全运营。海事机构则依法对所管辖水域内的渡船进行安全监管,确保渡运过程中的合规性。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港和渔业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七条 船舶机舱操作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供油系统必须完好,高温管系不得裸露,及时清除可燃杂物。第八条 船舶自用的危险物品要集中存放于专门的物料间。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存放,保持安全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全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01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5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际海上运输活动,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际海上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了国际海上运输活动的基本准则,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与各方权益。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国际海上运输活动的规范,促进公平竞争,本条例旨在维护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的稳定,保护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国际海运活动的管理与经营。根据《海运条例》,交通部和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需遵循公平、高效、便利的原则,监管国际海上运输及辅助业务,促进竞争,禁止不正当行为。条例中定义了关键术语,如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包括船舶运营、货物运输、提单签发等各个环节。

国家海洋局关于颁发《船舶调度指挥规则》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局船舶出海航行作业的安全,我局船舶管理指挥部门对航行于大洋、近海、沿岸及港湾执行任务的船舶,启航前按规定程序要求进行严格备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我局建立健全船舶指挥系统,对船舶实施独立指挥。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国家海洋局船舶飞机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局属船舶的调度指挥工作。第三条 国家海洋局船舶实行局、分局、大队三级管理,并设局、分局二级指挥机构。

第二条 制定本细则的目的是明确船舶大洋调查调度指挥工作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船舶海上行动的有关规定等。第三条 本细则根据《国家海洋局船舶条例》和《船舶调度指挥规则》的原则制定,是局、分局组织大洋调查,实施调度指挥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