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签证管理规章(船舶签证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04阅读次数:17

船舶违规进出港未签证

若行为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五日以内的拘留,并继续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要构成上述违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实施了擅自进入、停靠的行为。

强行拖船行为同样违法; 在禁止游泳水域游泳,将被处罚; 抛锚停泊人员不足,同样记录在案。

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船舶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如果船舶未依照以上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就构成本条的违法行为,应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渔港监督机关是依据本办法负责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工作和对渔业船舶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机关。第二章 签证办法第六条 船舶应在进港后24小时内(在港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于离港前)应向渔港监督机关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接受安全检查。签证工作一般实行进出港一次签证。

未按规定办理船舶签证,海上、内河规定不同。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

马力及以下的渔业船舶,处以1000元罚款;(2)60-184马力的渔业船舶,处以3000元罚款;(3)185马力及以上的渔业船舶,处以5000元罚款。(4)情节较严重的,按最高额度处罚。

三副签证步骤

1、办理三副签证步骤如下:确认满足办理签证的条件;准备办理需要的文书;明确受理部门为海事船舶签证点,接办岗位为船舶签证监督员,申办单位为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当场办理签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签证。

2、首先确认满足办理签证的条件。其次准备机工签证的办理文书,明确受理部门为海事船舶签证点,接办岗位为船舶签证监督员申办单位为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当场办理签证即可。

3、三副签证需要带船舶签证簿,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单,船员适任证书,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申报单和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限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有效的保险书、证明文件,船舶定期签证申请书(限定期签证船舶)。

办理内河船舶进出港签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1、第十二条 渔港监督机关办理进出港签证,须填写《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登记簿》(附表四)和《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备查。第十三条 办理渔船进出渔港签证,不收取签证手续费。

2、第十八条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3、三副签证需要带船舶签证簿,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单,船员适任证书,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申报单和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限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有效的保险书、证明文件,船舶定期签证申请书(限定期签证船舶)。

4、船舶进港电子签证申报超过24小时,可以再等一天,或者重新申报船舶进港电子签证。关于船舶进港电子签证的申报规定,根据官方网站显示,主要有以下规定:自 2016 年12 月1 日起,我国境内内河航行船舶全面实行进出港电子签证,船舶可以直接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船舶远程电子签证APP上申请进出港签证。

已签证船舶出港前哪些情况须重新签证

船舶在港停留48小时内,进出港可以一起签证。如在港停留时间超出签证有效期,应该重新办理船舶签证。

船舶因修理、待命、封存或者其他原因暂不能够确定出港时间的;应在抵港后24小时内办理进港签证,出港时再办理出港签证。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进港和出港均需办理签证。第五条 船舶在未设置签证站(点)的港口始发,应在开航后途经的第一个设有签证站(点)的港口办理签证。

出港签证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出港属作废,需要重新再办理出港签证。

船舶没有营运证可以签证吗?

1、船舶没有营运证不可以签证。签证(visa),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2、对不能提供有效的船舶营运证件的,不得为其办理签证,并应当同时通知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有关海事管理机构。

3、进入“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官网”。其次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时,填写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非营运船舶不需要)等相关信息。最后完成注册。勾选下方“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立即注册,即可完成电子签证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