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的行业主管部门
1、国内船舶代理通常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航运管理机构(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管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际船舶代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3、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法人。每一港口设置船舶代理公司的数量,由交通部根据港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决定。
4、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包括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水路运输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管理工作。
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定义
1、国际船舶代理:是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船舶进出港与船舶在港等有关业务或其他法律行为的中国企业法人。
2、国际船舶代理是接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委托,为其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集装箱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安排港口作业、接受订舱、代签提单、代收运费等服务。
3、船舶代理是服务行业,接受与船舶运营相关的任何委托,业务范围广泛。既可代表船主或经营者办理定期班轮运营事务和不定期船运营事务,也可代表租船人处理相关业务。根据委托人及代理业务范围的不同,船舶代理人分为班轮运输代理人和不定期船运输代理人两大类。
4、国际运输代理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租船代理人 租船代理人又称租船经纪人,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租赁业务的人,其主要业务是在租船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者为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以中间人的身份使租船人和船东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除了上述服务,公司还提供船员调换、遣返、出入境手续办理,船员的生活支持如就医、参观游览,以及船员家属探望和信件转递等人文关怀。同时,对于船公司或船长的临时委托,公司也积极履行职责。
船舶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船舶维修;船舶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信息咨询服务;销售:船舶配件。(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船舶管理公司经营范围船舶管理业务;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员管理;航运技术咨询;船用设备及仪器买卖经纪;一般商品经纪。
二)有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机构及专业人员;(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四)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金;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20万元人民币;经营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30万元人民币;同时经营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50万元人民币。
什么是代理报关企业
1、代理报关企业是指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的境内法人。对于代理报关企业的定义,可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一)代理报关企业必须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或是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这两类企业分别是由外经贸部或交通部批准成立的。
2、代理报关企业,系指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的境内法人。 自理报关企业,系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自理报关企业只能办理本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不能代理其他企业报关。
3、代理报关的意思是指代理报关公司通过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进口商或出口商向海关申报货物的进出口事宜。代理报关公司提供的是一种专业服务,帮助委托客户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顺利通关。
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代理报关企业,系指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依照本规定履行代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的境内法人。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代理报关企业的报关资格审定和报关注册登记的主管机关。
5、代理报关企业则为拥有对外贸易、仓储运输等业务经营权的企业,通常伴随报关服务业务。这一类企业,如外运、外代公司等,专司代理本企业承揽的货物报关,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或国际运输代理权。专业报关企业与上述两者有所不同。